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防靜電服的技術要求、測試方法、檢驗規則、標識等。
本標準適用于可能引發電擊、火災及爆炸危險場所穿用的防靜電服。
本標準定義的防靜電服不適用于抗電源電壓。
二、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
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
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912.1-1998 紡織品 甲醛的測定 第1部分:游離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20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摩擦色牢度(GB/T 3920-2008,ISO 105-X12:2001,MOD)
GB/T 3923.1-1997紡織品 織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斷裂強力和斷裂伸長率的測定 條樣法
GB/T 4288 家用電動洗衣機
GB/T 5453-1997 紡織品 織物透氣性的測定
GB/T 5713-1997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水色牢度
GB/T 7568.5-2002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聚丙烯腈標準帖襯織物規格
GB/T 7573-2002 紡織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測定
GB/T 8427-1998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 8628-2001 紡織品 測定尺寸變化的試驗中織物試樣和服裝的準備、標記和測量
GB/T 8629-2001 紡織品 試驗用家庭洗滌和干燥程序
GB/T 8630-2002 紡織品 洗滌和干燥后尺寸變化的測定
GB/T 13640勞動防護服號型
三、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防靜電服 static protective clothing
為了防止服裝上的靜電積聚,用防靜電織物為面料,按規定的款式和結構而縫制的工作服。
3.2 防靜電織物 static protective fabric
在紡織時,采用混入導電纖維紡成的紗或嵌入導電絲織造形成的織物,也可是經處理具有防靜電性能的織物。
3.3 導電纖維 conductive fibre
全部或部分使用金屬或有機物的導電材料或靜電耗散材料制成的纖維。
3.4 靜電耗散材料 electrostatic dissipative material
表面電阻率大于或等于1×105Ω/口,但小于1×1011Ω/口的材料。
3.5 表面電阻率 surface resistivity
表征物體表面導電性能的物理量。
注:表面電阻率是材料表面正方形對邊間測得的電阻值,與該物體厚度及正方形大小無關。
3.6 點對點電阻 point to point resistance
在給定時間內,施加材料表面兩個電極間的直流電壓與流過這兩點間的直流電流之比。
四、技術要求
4.1 面料
4.1.1 外觀質量
面料應無破損、斑點、污物或其他影響面料防靜電性能的缺陷。
4.1.2 點對點電阻
面料按附錄A規定的方法測試,點對點電阻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點對點電阻技術要求
4.1.3 理化性能
面料的理化性能應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理化性能技術要求
4.2 服裝
成品服裝面料應符合4.1的技術要求。
4.2.1 外觀質量
服裝外觀應無破損、斑點、污物以及其他影響穿用性能的缺陷。
4.2.2 結構及款式
4.2.2.1 服裝結構應安全、衛生,有利于人體正常生理要求與健康。
4.2.2.2 服裝應便于穿脫并適應作業時的肢體活動。
4.2.2.3 服裝款式應簡潔、實用。根據使用要求,可采用如下款式(見圖1):
a)“三緊式”上衣、下褲為直筒褲。
b) 衣褲(或帽、腳)連體式。
c) 其余款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圖1 防靜電服的款式
4.2.2.4 根據服裝款式及使用要求,參照GB/T 13640選定號型規格,超出范圍按檔差自行設置。
4.2.3 縫制
4.2.3.1 服裝各部位縫制線路順直、整齊、平服牢固。上下松緊適宜,無跳針、斷線、起落針處應有回針。
4.2.3.2 縫線針距:(12~14)針/3cm(單位面積質量≥200g/m2),(14~16)針/3cm(單位面積質量<200g/m2)。
4.2.3.3 按5.9規定的方法測試,服裝接縫強力不得小于100?N。
4.2.4 帶電電荷量
防靜電服按附錄B規定的方法測試,帶電電荷量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 帶電電荷量技術要求
4.2.5 附件
服裝上一般不得使用金屬材質的附件,若必須使用(如鈕扣、鉤袢、拉鏈)時,其表面應加掩襟,金屬附件不得直接外露。
4.2.6 襯里
服裝襯里應采用防靜電織物,非防靜電織物的衣袋、加固布面積應小于防靜電服內面積的20%,防寒服或特殊服裝應做成內膽可拆卸式。
4.2.7 尺寸變化率
防靜電服按GB/T 8629-2001中規定的6B或6A程序洗滌,懸掛晾干,水洗后的尺寸變化率應符合表4的規定。
表4 尺寸變化率技術要求
五、 測試方法
5.1 從面料和服裝襯里的不同部位分別選取樣品,按GB/T 2912.1-1998規定的方法測試甲醛含量。
5.2 從面料和服裝襯里的不同部位分別選取樣品,按GB/T 7573-2002規定的方法測試pH值。
5.3 面料尺寸變化率按GB/T 8628-2001和GB/T 8630-2002規定進行,采用GB/T 8629-2001中的6B或6A程序洗滌,懸掛晾干。
5.4 從面料和服裝襯里的不同部位分別選取10個樣品,按GB/T 5453-1997規定的方法測試透氣率。
5.5 面料耐水色牢度按GB/T 5713-1997規定的方法測試。
5.6 面料耐干摩擦色牢度按GB/T 3920規定的方法測試。
5.7 面料耐光色牢度按GB/T 8427-1998規定的方法測試。
5.8 面料斷裂強力按GB 3923.1-1997規定的方法測試。
5.9 成品服裝接縫強力按GB 3923.1-1997規定的方法測試,從衣褲接縫薄弱部位裁取五個接縫在中心的試樣,接縫的方向與受力方向成90°角,
如接縫采用單線應將接縫端線打結,以防滑脫。測試結果取最低值。
六、 檢驗規則
6.1 出廠檢驗
生產企業應按照生產批次對防靜電服逐批進行出廠檢驗。各測試項目、測試樣本大小、不合格分類、判定數組見表5。
表5 出廠檢驗
6.2 型式檢驗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需進行型式檢驗;
6.2.1 新產品鑒定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6.2.2 當面料、工藝、結構設計發生變化時;
6.2.3 停產超過一年后恢復生產時;
6.2.4 周期檢查,每年一次;
6.2.5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
6.2.6 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
6.2.7 樣本由提出檢驗的單位或委托第三方從企業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樣品數量以滿足全部測試項目要求為原則。
七、 標識
7.1 永久標識
7.1.1 每套(件、條)服裝上應有:產品名稱、商標(如有〉、號型規格、生產廠名稱、等級。
7.1.2 每套產品應附有合格證,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廠址、聯系電話、生產日期、標準號。
7.1.3 每套產品應附有產品使用說明及有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必須具備的標記或標志。
7.2 產品說明書?
產品使用說明書應包括:
——禁止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穿、脫防靜電服。
——禁止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穿用的防靜電服上附加或佩戴金屬物件。
——外層服裝應完全遮蓋住內層服裝。分體式上衣應足以蓋住褲腰,彎腰時不應露出褲腰。
——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穿用防靜電服時必須與相關國家標準中規定的防靜電鞋配套穿用。
八、 包裝和儲存
8.1 產品包裝應按客戶的要求達到整齊、牢固、無破損、產品數量準確、內外包裝應設防潮層。箱內應放入生產廠包裝檢驗單,包裝檢驗單應包括產品名稱、號型、批號、數量、檢驗員、檢驗日期,箱外注明產品名稱、數 量、 生產日期、生產廠名稱、廠址。
8.2 產品不得與有腐蝕性物品放在一起,存放處應干燥通風,包裝箱距離墻面、地面20mm以上,防止鼠咬、蟲蛀、霉變。
附 錄 A
(規范性附錄)
點對點電阻測試方法
A.1 原理
將被測樣品放置在絕緣平板上,上放電極裝置,在電極裝置間施加直流電壓測量樣品的點對點電阻。
A.2 設備
A.2.1 測試電極
測試電極為兩個直徑(65±5mm)的金屬圓柱體;電極材料為不銹鋼或銅;電極接觸端的材料為導電橡膠,其硬度(60±10)(邵氏A級),厚度(6±1)mm,體積電阻小于500Ω;電極單重(2.5±0.25)kg。
A.2.2 高阻計
高阻計的測量范圍:105~1013Ω;
測量精度:≤1012Ω時,應為±5%;>1012Ω時,應為±20%。
A.2.3 絕緣臺面
臺面表面電阻、體積電阻分別大于1×1014Ω,其幾何周邊尺寸均大于被測材料10cm。電極之間距離300mm。
A.3 洗滌與調濕
試樣在測試前須經洗滌處理與調濕。
A.3.1 洗滌處理
按附錄C規定的洗滌方法進行洗滌。
A.3.2 調濕
A.4 試樣
在防靜電面料上的不同位置選取五組測試點。
A.5 測試條件
測試環境條件為溫度(20±5)℃,相對濕度(35±5)%。
注:如果在非規定的測試環境中測試,應在報告中注明環境條件。
A.6 測試程序
A.6.1 清洗
用沾有清洗劑(如丙二醇或乙醇)的紙巾將電極的下表面和絕緣臺面的上表面擦拭干凈,并在空氣中晾干。
注:丙二醇或乙醇是易燃和有毒的,應避免濺到皮膚、眼睛和衣服上以及吸入其蒸氣。
A.6.2 測試
A.6.2.1 將測試樣品正面向上放置在絕緣臺面上或以實際使用狀態放置,測試電極組放在試樣上。
A.6.2.2 測試電壓(100±5)V,測試時間(15±1)s,如果表面電阻小于105Ω,可降低電壓并在報告中注明。
重復上述測試過程在同一試樣上再選取四點測試。
A.7 測試結果
取五次測試值的幾何平均值為最終結果。
附 錄 B
(規范性附錄)
帶電電荷量測試方法
B.1 原理
將經過滾筒摩擦機摩擦后的試樣,投人法拉第筒內,以測量試樣的帶電量。
B.2 試樣
防靜電服一件(上、下衣均可)。
B.3 裝置
B.3.1 摩擦裝置
回轉式滾筒摩擦機,其技術要求應符合表B.1規定。
表B.1 摩擦裝置
B.3.2 帶電量測試裝置
由法拉第筒和靜電電量測試儀組成。按圖B.1所示連接。
1——法拉第筒;
2——靜電電量測試儀;
3——絕緣支架;
4——聚乙烯膠帶。
圖B.1 帶電量測試電路
B.3.2.1 法拉第筒:內、外兩只金屬制圓筒,h內等于2d內、h外等于2d外、d內大于或等于40cm、d外等于d內+10cm。
B.3.2.2 靜電電量測試儀:測量范圍:2nC~2μC,精度:±1%。
B.3.2.3 絕緣支架:絕緣電阻在1012 Ω以上的聚四氟乙烯。
B.3.2.4 聚乙烯膠帶:絕緣電阻在1012 Ω以上。
B.4 洗滌與調濕
試樣在測試前須經洗滌處理與調濕。
B.4.1 洗滌處理
B.4.2 調濕
經洗滌后的試樣,在(60士10)℃溫度下干燥1h后,在測試環境條件下,放置6h。
B.5 測試條件
測試環境條件為溫度(20士5) ℃,相對濕度(35±5)%。
注:如果在非規定的測試環境中測試,應在報告中注明測試環境條件。
B.6 測試程序
B.6.1 將試樣放入滾筒摩擦機中運轉15min。
B.6.2 將試樣直接從滾筒摩擦機中自動進人(或戴絕緣手套絕緣電阻在1012 Ω以上,直接取出,
立即投入)法拉第筒內,此時應注意試樣距離人體、金屬等物體300mm以上。
B.6.3 讀取靜電電量測試儀讀數,以μC計。
B.6.4 按附錄B中的B.6.1~B.6.3規定程序,重復測試5次。每次測試與測試之間,相隔10min,在每次測試前,應對符合GB 7568,5-2002的試樣和滾筒內襯標準布進行消電處理。
B.7 測試結果
取5次測試的平均值,為最終測量值。
注:帶襯里的工作服應將襯里翻轉朝外,重復上述測試步驟,并將結果記人報告中。防寒服應拆除內膽后測試掛面及襯里。